黔南州招商引资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
一、办公室工作职责
(一)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及科室(中心)间协调工作;
(二)负责文秘、财务管理、接待、公产、公文处理、督办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;
(三)负责机构编制、干部人事、劳动工资、公务员教育培训、年度考核工作;
(四)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、党群及后勤工作。
二、综合科工作职责
(一)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,研究拟定吸引外来投资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投资导向;
(二)拟定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办法、措施,编发黔南招商简报;
(三)负责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项目库建设和网上招商工作收集、整理、筛选、贮存、翻译、编印和发布有关招商引资信息,掌握招商引资和经济动态,向州委、州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决策依据;
(四)负责中介招商、代理招商工作,作好与各地招商引资机构及州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的信息交流,指导和培训全州招商引资工作人员,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;
三、业务科工作职责
(一)负责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制定考核方案;
(二)负责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有关数据的统计、分析、编报工作;负责对各县(市)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,提出激励方案。
(三)负责国内外、港澳台地区及我州与省内各地区之间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工作,承办与深圳对口帮扶、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工作;
(四)负责州县共建项目聚集区和州县共建项目的指导、协调、服务工作,并参与管理;
(五)牵头落实州级资源、基础设施等州级重点项目、州县共建园区项目的对外推介、招商、洽谈、服务等工作,组织州内企业和单位参加国内外各类招商引资活动;
(六)承 办“黔南州人民政府利用外资领导小组办公室”、“黔南州与深圳市对口帮扶及经济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”的日常工作 ;
(七)负责与州行政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。
四、外来投资者服务中心工作职责
(一)负责组织涉及招商引资和商务服务的相关部门集中到“行政服务大厅”办公;
(二)负责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,制定完善州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规划;
(三)负责建立健全服务中心的运行规则和“州长服务热线”,检查督促驻站各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,加强对驻站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服务,并于年终考核时向各单位提出初步意见;
(四)提供外来投资者的咨询服务,协办外来投资项目的申报手续。
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工作职责
(一)负责受理境内外来黔南投资者的投诉,调查协调解决投诉事宜;
(二)负责督促、检查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政策的落实情况、依法行政情况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问题,对带共性的突出问题,制定具体的解决办法,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;
(三)牵头实施对全州投资环境的考核评价工作,督促检查全州各地各部门改善投资环境,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