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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的范围和方式

  

  一、 投诉人可以就下列有争议的事项向投诉中心投诉;

  1、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;

  2、投资方面的争议;

  3、主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行使职责的。

  4、其他争议。

  二、 投诉人可用书面、口头或其他形式投诉,投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诉,投诉内容应具体、明确,并提交载有下列内容的书面投诉材料:

  1、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,投诉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、地址;

  2、被 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,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姓名;

  3、 投诉事实、理由;

  4、 投诉请求。

  5、法定代表人投诉的,应有身份证明;委托代理人投诉的,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。

  三、下列投诉事宜,投诉中心不予受理:

  1、投诉人已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;

  2、合同或协议已经载明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的。

 

 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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