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诉的范围和方式
一、 投诉人可以就下列有争议的事项向投诉中心投诉;
1、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;
2、投资方面的争议;
3、主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行使职责的。
4、其他争议。
二、 投诉人可用书面、口头或其他形式投诉,投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诉,投诉内容应具体、明确,并提交载有下列内容的书面投诉材料:
1、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,投诉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、地址;
2、被 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,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姓名;
3、 投诉事实、理由;
4、 投诉请求。
5、法定代表人投诉的,应有身份证明;委托代理人投诉的,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。
三、下列投诉事宜,投诉中心不予受理:
1、投诉人已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;
2、合同或协议已经载明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的。